「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,就當感恩,照神所喜悅的,用虔誠、敬畏的心侍奉神。」(希伯來書12:28)
社會上的一些行業,對從業人員的知識更新有很高的要求,規定他們需要不斷學習和定期通過嚴格的考試。這些人包括醫生、律師、及會計師等等,他們是不能光憑經驗來工作的。我最近時常在想:難道我們這些為神做事的人,不應該以比這些行規更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嗎?
前一段時間在準備帶領查經和主日學課程的時候,發現自己滋生了一種靠經驗和吃老本的想法,結果是侍奉以後自己並沒有多少長進。神用上面的這節經文提醒我:侍奉的重點不是在乎外在的效應,而是在乎內心的陶冶,如果我不是以敬畏的心來侍奉,不論效果如何,在神的眼裡都是枉然。
侍奉久了,有時會產生自滿情緒,這是因為內心缺乏敬畏而導致的,這也是不為神所喜悅的。我們當時常反省並不斷調整侍奉的心態,讓我們的侍奉在造就人的同時,也可以促使自己的靈命得以成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