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27, 2011

兩分鐘反思:榮耀神的侍奉

“吃蜜過多是不好的;考究自己的榮耀也是可厭的。人不制伏自己的心,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。”(箴言二十五:27-28) 

  前一段時間,在設立這個分享網頁和撰寫分享短文的時候,由於對用戶介面不熟悉,加上自己又想做到盡善盡美,所以在電腦前花了好多時間。每天晚上不是在閱讀說明資料,就是在修改文章,有時還不厭其煩地反覆修正一些沒有人會注意到的瑕疵。在這工作當中,有好幾次孩子們想要與我說話,但都被我揮手打發掉了。甚至太太也對我說:跟你說話就像對空氣說話一樣。但我卻不以為然,因為我有我的理由:我在侍奉神,必須專注,一定要做得完美。

有一次在禱告中猛然覺醒:我在這工程上所花的心思和時間,有多少是為了神而擺上?又有多少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成就感而吹毛求疵?這一反省讓我看到了自己一直視而不見的盲點,也給了我一點有關侍奉的啟發。神讓我們專注侍奉,這是沒有錯的,但我們的執著應當達到怎樣的程度?努力與交託的界線在哪裡呢?這當然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斷定,但反省自己的心態,以及觀察身邊的人的看法,是很好的一個指標。神不會要求我們用違背祂心意的方式來成就祂的事工,所以,如果我們對事工的執著是帶有自私的成份,或者是需要以犧牲靈修時間、家庭責任、或人際關係來作為代價,這也許就是我們必須重新調整侍奉的目標和方式的時候了。

        願我們都時常反省侍奉的心態,並聆聽有益的建議,讓我們在事工中越發有功效,更在心靈上越發有長進。

Monday, April 18, 2011

最寶貴的禮物

        這是一篇關於禮物的分享,但這一禮物與常人所理解的禮物不太一樣。要對這一特殊的禮物有更深刻的了解,我們可以從中文的這個“禮”字作為開始。在現今的人看來,禮可能有幾層的意思,第一是人與人之間物件的來往,即是禮物;第二是人們當遵守的一些行為準則,即禮節;第三是一些重要的慶祝,即典禮,好像畢業典禮和教會裡的洗禮等等。但這些都不是這個禮字最早的意思。如果我們再仔細看看,禮字是帶示字旁的,示字旁也常被叫作神字旁,這是因為示字的甲骨文的寫法是“T”,象徵的是獻祭的平台。獻祭的“祭”字就是在“示”這個平台上面加些東西。如果研究得再仔細一點,祭字上面的左邊代表的是“肉”,右邊代表的則是“手”,用手把肉放在祭台上,就是祭。所以,這個“示”字作為偏旁的時候,往往都是些與獻祭或與神有關的字眼,比如說祈求的祈,禱告的禱,祠堂的祠,護祐的祐等等。其實,我們祖先的祖字也是神字旁的,這是一個關於創造的話題;災禍的禍字也是神字旁的,這是一個關於苦難的話題;俸祿的祿字是關於金錢的話題;祝和福這兩個字都是帶神字旁的,這是關於神賜福的話題。這些話題,將由另文分享。在這裡我們著重看一下這個“禮”字。首先我們來看一看,禮到底是甚麼? 為甚麼它與神有關。

一. 禮是人尋求神的方式
 
        東漢時期,有一個文人名叫許慎,他編寫了中國第一部按照偏旁部首編排的字典,叫作《說文解字》,簡稱《說文》,這部字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字書之一,是非常有權威的中文字典。本文裡的許多中文字的解釋,都來自於這部字典。《說文》這樣定義“禮”這個字:“禮, 履也。所以事神致福也。”意思就是敬神要以踏實、誠敬的心履行實踐,不可苟且怠慢,以得到神的祝福。禮字的一邊是神字旁,自然代表神,另一邊的“豊”與禮的發音相同,是盛放祭品之器具,這器具像盤子一樣淺,而且大都有蓋。以誠敬之心以手端起這器具來敬奉神,就是禮。簡單地說,禮字最初的意思是舉行儀禮,祭神求福。
 
        我們的祖先所祭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呢? 《說文解字》是這樣解釋“神”這個字的:“天神,引出萬物者也。”就是說,神是創造萬物的, 萬物都因祂而生。所以,我們的古人注重敬天,也就是獨一的天神,以後許多所謂的鬼神排位都是後人加上去的。根據這樣的理解,中國古人所敬拜的神,與聖經中所描述的神是非常一致的。我們古人敬拜的神和聖經裡的神都是創造萬物的,那他們必定是同一位神, 因為我們不可能有兩位不同的神來創造一切。如果有兩位神,他們各自造自己的東西,那這兩位都不是創造萬物的神,因為另外那個神所造的東西就不是這個神所造的,這個神所造的也不是那個神所造的,所以兩位神就不是創造萬有的了。大多數人之所以會認為中國人拜的神,不是聖經中的神,是因為我們忘記了我們古人所敬拜的天神。
 
        中國古人非常注重行獻祭的典禮,而且知道這種儀禮關乎國家的統治和興亡,在《禮記.中庸》中說道:“郊社之禮,所以事上帝也。宗廟之禮,所以祀乎其先也。明乎郊社之禮、禘嘗之義,治國其如示諸掌乎!” 這幾句話的大概意思是:敬拜上帝的儀禮叫做“郊社之禮”,追思祖先的儀禮叫做“宗廟之禮”。懂得如何“敬拜上帝、追思祖先”的人,治理國家就好像讀自己手掌的紋路一樣容易。古時候的皇帝,要親自參與在特定地點舉行的郊祭,敬拜上帝。我們所熟知的天壇,就是一個向上帝獻祭的地方。在天壇的祈年殿,我們可以看到“皇天上帝”這樣的一個匾,而且在天壇沒有任何其他的牌位,可見我們的祖先對獨一的上帝是非常敬重的。這一皇帝舉行郊祭的傳統,一致持續到清朝末年才結束。
 
        這裡順帶要提一提關於祭祖的事情,許多中國人都有這樣的傳統習俗,因為聽說基督信仰反對祭祖,這就成了有些人在接受這一信仰上的障礙,而且基督徒也往往不知道如何回應這方面的問題,所以在這裡作一澄清。我們懷念祖先,感謝他們生命的傳承,紀念他們的貢獻和功績,這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。聖經絕對不是要我們忘記祖先,否則其中不會有那麼多詳盡的家譜記錄。但如果我們把祖先當作神明來敬拜,就有問題了,這也是聖經所不允許的拜偶像。其實舉個例子,我們就可以看出,把祖先祭為神是非常荒誕的。我們想一想,如今在世的大多數人,將來都會成為不少人的祖先。如果我們的子孫後代有一天把我們當作神來拜,祈求我們保祐他們升官發財或是生意興隆,你不會覺得很可笑嗎? 我們活著的時候都不能做到的事,難道死後幾百年就可以做到嗎? 其實基督徒不是忘本,我們敬拜的是所有祖先的祖先,就是創造生命的神。我想這一點跟我們祖宗的認識也是一致的。上面提到,祖先的祖字也是帶神字旁的,這說明我們的祖先知道生命來自於神,有關這一話題將會另作分享。
 
        讓我們再回來看這個禮字,這個字後來被引申到日常生活,指的是對人的尊重。《左傳》中說,“夫禮,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。”這裡說禮是天經地義,也是人的行為準則,很可惜的是,人們漸漸忘卻了天經地義,忘卻了這個字所啟示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,而只把這字用於人與人之間的相處。更有甚者,這個字經過簡化以後成為了“礼”,這就更讓人看不出原來的意思了。
 
        我們從聖經中也可以看到,人類在很早就有了獻祭的習俗,亞當和夏娃的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向神獻祭;在大洪水以後,挪亞向神獻祭;以色列人的祖宗亞伯拉罕也獻祭。後來,獻祭的儀禮成了舊約聖經中神對以色列人的要求,在聖經的利未記中,我們可以看到神細致地列出了條例,描述如何獻五種主要的祭。這些祭是人崇拜神的方式,主要的目的是求神赦免人的罪、表達對神的感激、祈求神所賜的平安與祝福等等。
 
        在舊約時代,以色列人每年最隆重的節日就是贖罪日,在這個日子,他們要舉行盛大的典禮,為全以色列人贖罪。作為這一儀禮的一部分,他們要選兩只沒有瑕疵的公山羊,一只要被宰殺,用它的血來潔淨人的罪,然後這山羊要被當作贖罪祭而燒了。而另一只呢,則由大祭司按手在羊的頭上,替全以色列民族懺悔一切的過犯,喻表把全以色列人所有的罪都歸在這羊身上。然後派人把這羊帶到很遠的地方,永遠不得回歸。這喻表著這羊把人的過犯帶走,以至於神能赦免人的罪,與人重新和好。我們常說的“替罪羊”的用法就是源於這裡。
 
       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,獻祭的儀禮是一個普世性的習俗。那麼人為甚要獻祭呢?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,就是因為亞當和夏娃違背了神,就是聖經中所說的“犯罪”,讓人失去了與神的關係,也失去了許多神原本要賜給人的祝福。由於神是完全聖潔的,祂不能與有罪的人同在。所以,人要與神溝通或尋求祝福,就必須首先要尋求贖罪,獻祭的主要目的之一,就是求神赦免人的罪。那聖經中描述的罪到底是甚麼? 它怎樣影響了人和神之間的關係呢?
 
二. 罪阻礙了人神間的關係
 
        聖經中所講到的罪,與一般人所了解的殺人、放火、貪污、搶劫等等的罪惡行為不完全一樣。當然,這些行為都是罪,但是,導致這些罪行的內在品性,就是罪性,才是罪的根源。聖經中羅馬書這樣列舉了人的一些罪:“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,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, 行那些不合理的事; 裝滿了各樣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,滿心是嫉妒、兇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;又是讒毀的、背後說人的、怨恨神的、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捏造惡事的、違背父母的。 無知的, 背約的,無親情的,不憐憫人的。” (羅一:28-30)這是兩千年前人類的光景,今天人類的敗壞光景,與那時相比應該是有過之而無不及。從這些列舉出來的罪中,我們看到有些是外在的行為,有些則是內在的品性,這些都是聖經中定義的罪。聖經中講到人違背了神,各人偏行己路,與神關係斷絕,就是罪。
 
        這個對罪的描述,其實與我們的古老先賢對罪的理解也是十分符合的。孔子在《論語》中說:“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。”就是有失禮教的東西不看,有失禮教的傳聞不聽,有失禮教的話語不說,有失禮教的事情不做。既然禮代表了人對神的尊敬和崇拜,那非禮應該指的是禮的對立面,就是人對神的不敬不虔。這裡講到了四個“非禮”,我們都知道,“四”和“非”加起來就是“罪”。如果這個只是純粹的巧合,那就是一個非常精妙的巧合,因為這四個“非禮”,就是人行為上對神的不敬,與舊約聖經對罪的定義是非常符合的。只是新約聖經中還更進了一步,要求我們對非禮的事情想都不該想,因為仇恨與殺人都是罪,淫念與姦淫也同樣是罪。
 
        中國人一般不大容易接受自己是罪人的說法。的確,按照世人的標準和法律,我們都不是罪人。但是,如果我們用神的標準來衡量自己,就很少人敢說自己是完全清白的,那些還說自己是無罪的,其實也是犯了驕傲的罪。
 
       罪行是由罪性所導致的,而罪性是因為人違背了神而導致的。我們的老祖宗亞當和夏娃是人類的代表,他們違背了神,就導致整個人類都墮落了,斷絕了我們與神的直接關係。人就再也無法用神的善惡標準來斷定是非了,所以我們只能用自己的標準,而我們這些標準往往都是自私的標準,這就是罪性。因為個人類都離開了神,所以我們當中的每個人都與生俱來帶著罪性,這不是因為我們的父母把罪的遺傳因子傳給了我們,而是我們與神的關係斷絕的結果。因著這一罪性,每個人都會染上罪行。一棵小的蘋果樹是不會結蘋果的,但因為它是一棵蘋果樹,它就最終會結出蘋果來,這是由於它的蘋果樹的本質所導致的。我們人犯罪也是如此,剛生下來時沒有罪行,但因有罪性的緣故,每個人最終都會犯罪違背神。
 
        聖經上說:“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”(羅三:23)這是所有人同一的光景,沒有任何例外。這罪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後果呢? 聖經中說:“罪的工價乃是死”(羅六:23)工價就是工錢,就像我們上班工作會拿到工資一樣,我們的罪也會給我們帶來後果。可怕的是,這一後果是死亡。死亡也可以理解成隔絕,當我們的肉身與世界隔絕了,這就是肉體上的死亡。肉體上的死亡是因人的罪導致的,因為亞當和夏娃在犯罪違背神之前是沒有死亡的。但這隔絕還有另外一層,也是更為可怕的結局,就是人與神永遠的隔離,這就是我們一般所理解的地獄。
 
        面對這樣的光景,人的反應往往有兩種,一種就是否認神的存在,因為如果沒有神,我們就不用擔心罪及其帶來的懲罰,讓我們心裡可以心安理得地為所欲為;人的另一種反應是採用各樣的努力來尋求神,人們試圖通過宗教、哲學、感悟、善行等等來找到神,與祂恢復關係,剛才提到的獻祭,也是這種努力的一部分。
 
        但人們常常忽略了一點,神是一個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,祂遠遠超出了人有限的思維可以理解和感覺的範圍。人試圖要否定神,就如同有人認為“人定勝天”一樣,只是夜郎自大的一廂情願。同時,人也不可能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找到神,即使是通過前面所提到的以色列人的贖罪祭及“替罪羊”,也不能完全修復人與神之間的關係,因為所獻的祭物畢竟是動物,是不完全的。這就是為甚麼以色列人每年都要遵守贖罪日的原因,因為罪沒有被真正洗清,所以每年都要重複一遍,結果是每年都被提醒一次:他們是有罪的。
 
       既然人找不到神,是不是就沒有辦法與神重新建立關係了呢?不是的,人找不到神,不等於神找不到人。神為了愛人的緣故,願意主動來尋找人,並且為我們安排了最好的禮物,讓我們通過這一禮物與祂重新和好,重新回到祂的身邊,這一禮物就是耶穌基督。
 
三. 耶穌基督是神給人最寶貴的禮物
 
        “禮”最早的意思是獻祭,那應該不難想像,“禮物”最早的意思應該就是獻祭的祭品。當耶穌出現的時候,聖經是這樣描述祂的:“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”(約一:29)耶穌是作為羔羊來到世上,祂所成就的,是舊約時代贖罪日的兩只羔羊所要成就的:要替人贖罪,且要帶走這些罪。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,就是把自己當作祭物而獻上的贖罪祭。但祂的死又有別於舊約的贖罪祭,舊約的贖罪祭,畢竟是用動物為祭物,只能暫時贖罪,所以每年都要獻。耶穌基督獻上的祭是完全的,是一次獻上,就永遠不需要重複的。聖經上說我們“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”(來十:10)所謂成聖,就是我們所有的罪都得到了赦免,可以與神和好了。
 
        為甚麼耶穌基督有這麼大的能力,可以為所有人贖罪呢? 這是與耶穌的身份有關的。耶穌基督是由聖靈感孕童女馬利亞所生,祂沒有肉身的父親,祂是從神而來,即我們常說的“神的獨生子”,所以祂沒有罪性。從祂一生的記載來看,祂也沒有任何的罪行。從生命的本質上來看,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,把所有這些有限的生命累加起來,還是有限的。但耶穌的生命的本質就是神,祂是我們常說的“道成肉身”,道就是神,祂是神取了人的樣式,祂的生命是無限的。要以無限的替代有限的,當然是可以的。所以祂為我們而死,當然可以付上我們所有人因罪而得來的死的工價。舊約聖經中對用來獻贖罪獻祭的動物的首要條件,就是要完全沒有瑕疵。這是喻表有罪的不能替代其他有罪的。我們可以想像一下,一個被判了死刑的人,他可以要求用他的死來為另外一位死囚贖罪嗎? 這是不可能的。因為他本身就是被判了死刑要死的,他的死不能帶來任何額外的價值。所以,在神看來,除了耶穌以外,沒有任何的人是可以為我們贖罪的,而耶穌基督是唯一真正沒有瑕疵的完美的祭物。祂所獻上的祭物足夠給所有的人贖罪。
 
        從舊約獻祭的條例中我們還可以看到,若要贖罪,獻祭的動物必須被宰殺流血,因為血代表了生命,舊約聖經是這樣說的,“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”(利十七:11)這是一個替代的概念,喻表人所該承受的懲罰都歸在這動物身上了。我們本來要為我們的罪付上死亡的代價,但神卻允許人用動物的生命來作為替代,前提是這一被獻祭的動物必須要流血。新約聖經上也說:“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”(來九:22)這就是為甚麼耶穌基督必須流血死去,讓我們罪的懲罰都歸在祂的身上。祂在死去的時候,羅馬士兵用槍扎祂的肋旁,就有血和水流出來。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痛苦無比的,因為十字架的死刑是一種非常羞辱和殘酷的刑罰,人被釘在十字架上面示眾,求生無望,求死不得,最後是在漫長的痛苦之後窒息而死。但對於耶穌來說,肉體上的折磨固然痛苦難熬,但作為一個完全聖潔的人,卻要背負全世界的人罪惡,其中包括你和我的罪惡,以致於差遣祂來到世上的天父都轉眼不看祂,這份痛苦比肉體上的折磨要更加難以承受得多。
 

        耶穌沒有義務去承受這樣的羞辱和懲罰,祂之所以這樣做,完全是出於愛我們的緣故,聖經上說:“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 或者有敢做的。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”(羅五:6-8)為了自己所心愛或敬仰的人犧牲,為了自己所追求的遠大理想而捨身取義,是有人敢做的。但為了自己的敵人,為了罪人,而把自己無罪的身體獻上,以最痛苦的方式去為我們而死,這除了耶穌以外,是沒有任何其他例子的。有人說基督徒喜歡哭,這個觀察非常正確,本人在信主以後也時常流淚。但基督徒流淚不是因為感情脆弱,而是因為所經歷到的愛實在是太浩大了。試想一下,如果有一天你的腎出了毛病,如果不換掉的話,會有生命危險,這時你的朋友為你挺身而出,把自己的一個腎捐了出來,拯救了你的性命,每當想起這位朋友,難道你不會流出感激的淚水嗎?
 

        耶穌為你所做的,要遠超出這個捐腎的朋友為你所做的。通過耶穌的死,我們原本要得到的懲罰都被祂承擔了,神就可以不再向我們追究罪債。剛才我們讀到的羅馬書六章23節,還有後面一句,整節經文是這樣的:“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”這裡的恩賜在英文聖經中翻譯為Gift, 就是禮物的意思。借著耶穌基督這一來自神的禮物,我們不但可以免除死的工價,還可以承受永生,這難道不是一個最為寶貴的禮物嗎?
 

        但這還沒有完。大家可以留意一下上面這節經文中的的“惟”字,這個字放在這裡實在是太精妙了,因為它表達了這個禮物的獨一性。神沒有讓我們知道任何其他的方法來洗清我們的罪,使我們與祂和好,耶穌基督是我們唯一的救方,除祂以外,別無他途。我們唯有接受祂,讓耶穌基督成為“我們的主”,才可以得到這禮物所帶來的一切祝福。神沒有讓我們知道任何其他的選擇,可以使我們得救。這是這禮物最為寶貴的地方,因為祂是神特別為我們預備的獨一的禮物。
 

        那我們怎樣才能得到這一禮物呢?在舊約贖罪祭的條例中,還有很重要的一條,就是獻祭的人必須親自按手在這祭物上,讓你跟這一祭物建立聯繫,喻表它是為你贖罪,而不是贖其他人的罪。同樣,接受耶穌這一禮物,必須是你自己親自做的,別人不能替你作出這一決定。耶穌基督的祭已經獻上,我們需要打開心門來接受祂,讓這個祭物成為我們自己的祭。這樣我們才能得到這個禮物。
 

       如果你心裡有感動,你可以跨出信心的一步,接受這一禮物,今天就是一個好機會。聖經上說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 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”(羅十:9-10)神對你沒有特別的要求,只要你心裡相信,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到這一寶貴的禮物。我們實在不能做任何的事情來增加這一禮物的價值,唯有接受祂才可以得救。
 

        任何人想要接受這一禮物,都是神在他內心感動他的結果。如果你內心沒有感動,不要勉強,這表明你的時間還沒有到。但如果你內心有這樣的感動,你覺得這一禮物實在是寶貴,你願意接受這一禮物,使你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,得以享受在神的國度裡一切的豐盛,你可以現在就作出這樣的一個決定,讓你的生命有美好的改變,讓你能夠經歷豐盛的人生。你可以抓住這一個機會,向神宣告,向自己宣告,向撒旦宣告,你是屬神的人,你要進入祂的國度。願神祝福你。
 

        如果你從來沒有作過這個決定,你現在內心有感動要接受這一禮物,讓你的罪得以洗清,可以與神和好,你可以現在就作出這個決定。你可以作以下的禱告來接受這一寶貴的禮物:
 

        “神啊, 我需要你。我願意打開心門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。感謝你赦免我的罪,求你管理我的一生,使我成為你所喜悅的人。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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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April 8, 2011

兩分鐘反思:饒恕人

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”(太十八:35)

人若說我愛神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”(約壹四:20)

饒恕人可能是實踐基督信仰的最關鍵一環,基督已經為了使我們得到赦免,獻上了自己性命,我們為何還因一些過節而與人糾纏不清呢? 不饒恕人就是不愛人,不愛人就是不愛神。在這件事上,我們每個人最終都是要向神交帳的。

如果我們真心饒恕人,那除了可以向神交帳以外,還可以讓自己的內心得到釋放和醫治。記得有一次被小蟲叮了一下,癢得難受,就下意識地去撓,結果是撓得太重,把皮都抓破了。在癒合的過程當中,每次到了快好的時候,患處又很癢,我又不自覺地去撓,來來回回好幾趟,每次都把結的疤摳破了。最後,我告誡自己:這個蟲子都早已不知去向,我為何還因它不斷地傷害自己呢? 所以我作了一個意志上的決定:不管傷口有多癢,都不要去撓它結果很快就痊癒了。與人相處也是一樣的,得罪我們的人可能只傷害了我們一次,如果我們不願饒恕, 每想起這個人就會再被傷害一次, 平白給自己加添折磨

為了神,為了自己,我們都應當好好實踐饒恕人的教訓。

Thursday, April 7, 2011

兩分鐘反思:感謝神

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。”(弗五:20)

 有一次在討論信仰的時候,一位慕道的朋友提出了這樣的一個問題:你們的神為甚麼總要人去感謝祂呢?祂是不是喜歡聽人的奉承?

 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,難道神要求我們時常感謝祂,是出於祂的私心嗎? 我們對神的感謝會給祂帶來任何的好處嗎?絕對不是的。哪神到底是出於甚麼目的要我們去感謝祂呢?我想打個比方就可以說明了。在與人相處的時候,如果我們時常想念一個人的好處,時常感謝他,這會在我們之間的關係上起到怎樣的作用呢?我們一定不容易忘記這個人,也時常會想到與他聯繫,我們之間的關係也會越加密切,不是嗎?與神相處也是一樣的,當我們感謝神的時候,就不大會忘記神的大能大愛,也會常常維繫與祂的關係,不至於偏行己路得罪神,因為人許多的過犯,都是從忘記了神開始的

 神是為了我們的好處而要求我們感謝祂願我們都成為懂得感恩的人,因為這是對我們大有益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