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”(太十八:35)
“人若說我愛神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”(約壹四:20)
饒恕人可能是實踐基督信仰的最關鍵一環,基督已經為了使我們得到赦免,獻上了自己性命,我們為何還因一些過節而與人糾纏不清呢? 不饒恕人就是不愛人,不愛人就是不愛神。在這件事上,我們每個人最終都是要向神交帳的。
如果我們真心饒恕人,那除了可以向神交帳以外,還可以讓自己的內心得到釋放和醫治。記得有一次被小蟲叮了一下,癢得難受,就下意識地去撓,結果是撓得太重,把皮都抓破了。在癒合的過程當中,每次到了快好的時候,患處又很癢,我又不自覺地去撓,來來回回好幾趟,每次都把結的疤摳破了。最後,我告誡自己:這個蟲子都早已不知去向,我為何還因它不斷地傷害自己呢? 所以我作了一個意志上的決定:不管傷口有多癢,都不要去撓它。結果很快就痊癒了。與人相處也是一樣的,得罪我們的人可能只傷害了我們一次,如果我們不願饒恕, 每想起這個人就會再被傷害一次, 平白給自己加添折磨。
為了神,為了自己,我們都應當好好實踐饒恕人的教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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