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的目的在於激發大家一同來思考基督徒的身份和責任,以及我們當如何回應神的呼召,做一個符合祂心意的人。在此請大家留意一個帶示字旁的中文字,就是「祝福」的祝字。我們一般人對「祝」字的理解,都認為它是一個動詞,用在諸如「祝願」、「祝福」、還有「祝賀」等等的詞組裡。但祝字最早的用法是名詞,代表的是一種身份或職位,大家以前一定沒有聽說過本文題目中的「祝職」這個詞,因為它是筆者自己編出來的。但這個詞的編法是有根據的。最早的一部按偏旁部首排列的中文字典是《說文解字》,根據這部字典的解釋,「祝」就是「祭主贊詞者」。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看到,祝代表了一類人,這些人是向神獻祭和禱告的人。在甲骨文中,祝字的寫法就是一個人跪在祭壇前面。後來因為民間宗教的盛行,也因為民間宗教中獻祭的人一般都是在廟裡的巫師或主持燒香的人,所以一般人就把「祝」這個字和這些人聯繫上了,比如說「廟祝」和「祝嘏」等等。但從聖經的角度來看,「祝」所代表的「祭主贊詞者」,應該就是祭司的角色。祭司的職責就是本文所指的「祝職」。
為甚麼討論基督徒的身份和責任要提到祭司呢?因為這是與每位基督徒切身相關的話題。首先我們來看看祭司的身份,為何這一身份與基督徒有關?
一.祭司的身份:神的呼召
所謂祭司,就是一個中保,是人與神之間的媒介。在人面前,祭司代表神,要把神的真理和榮光反映出來,照亮人的道路。在神面前,祭司代表人,要把人帶進神的國度裡。
講到祭司,或許我們自然就會聯想到舊約時代那些在會幕或聖殿獻祭的人,這些人都是有特殊身份的人,祭司的職份是只能由亞倫的後代才能擔當的。帶著同樣的心理,我們也很自然地認為在新約時代,祭司也是一些特殊的人,可能是牧師或傳道人,再則可能是長老或執事同工,反正就是與我自己無關的。
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。在當今的教會,雖然在組織形式上有了很大的改進,但在許多信徒的信仰實踐上,我們仍然在無意中重複著中世紀天主教會所犯的錯誤。當時的天主教會,把信徒分成兩個階級,教皇、主教、神甫和修道士等等神職人員屬於「屬靈的階級」,而君王、貴族、工人和農民等等非神職人員則屬於「屬世的階級」。這樣的分類,導致了教會過分依賴神職人員,教會成了神職人員一手操辦的機構,一般信徒對信仰和屬靈的事情缺乏信心和責任感,導致了信仰和生活的分割。這種現象其實在今天的教會裡也相當普遍,許多人認定自己只是一個小小的平信徒,成不了甚麼大氣候,所以在信仰上的實踐上沒有起到應起的作用。這是不符合聖經教導的。
馬丁‧路德提出改教的重要口號之一就是「信徒皆祭司」。他曾寫道:「基督徒都為『屬靈的階級』,在他們中間,除了職務不同以外,沒有其它的分別,如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十二章所說的,我們都是一個身體,但每一個肢體各有各的工作,服侍其它的肢體,這全是因為我們只有一個洗禮,一個福音,一個信仰,而且都是基督徒,因為只有洗禮,福音和信仰才能使我們變為『屬靈的』基督徒。」根據聖經的教導,每個信徒都是神所呼召出來的祭司,我們必須清楚自己的這一個身份。
其實,早在舊約時代,就已經有了「信徒皆祭司」的概念。沒錯,神確實是呼召了亞倫的家族,給予了他們特殊的工作,要他們在祭壇前獻祭,以及執行一些其他特別的任務。但神所揀選的祭司,絕對不只是亞倫的家族,而是全以色列的民眾,聖經上說:「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」(出十九:6) 這是對所有以色列說的。神揀選以色列人的目的,不只是為了他們的好處,而是為了讓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,讓其他人能夠看到神與他們同在,從而有機會認識神和歸向神。
在新約時代,神更是明確地說明了每個信徒的祭司身份。聖經上說:「祂愛我們,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,又使我們成為國民,作祂父神的祭司。」(啟一:5b-6a)我們蒙了耶穌寶血的救恩,得以成為神的兒女,我們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祂的祭司。聖經上還說: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(彼前二:9)我們是神特別揀選出來的一群人,不但是要做神的祭司,還要做有君尊的祭司,就是帶有神的榮耀和權柄的祭司。神給每個信徒的地位是尊貴的,祂給我們的使命是重要的。這是出於祂神聖的呼召,賦予了我們最尊貴的職責,我們不應該也不可以輕看神的托付。
信徒之所以對自己的屬靈權柄和責任缺乏信心,與一般教會的風氣有關。每當我們看到有人決志要做全時間傳道人,我們都異常興奮,對這些人甚至達到了一個近乎崇拜的地步。我們常說這些人是「放下了世界」,但這是有問題的說法,因為這一說法的言下之意,就是其他的信徒還是在抓住世界,仍然在世界打滾,好像他們就理當如此似的。筆者從學校畢業的時候,曾經考慮過選擇全職侍奉,但神沒有開這個門,所以就選擇了一份支薪的工作。剛開始的時候,本人的理解是用這份工作的收入,來支持自己在教會的侍奉。但後來神讓本人知道,這樣的目標是不夠的。神把我們差遣到世界當中,是要我們在世界當中做祂的祭司,我們在工作崗位上也有神的使命。我們每個人都是神差遣到我們各自工作崗位上的祭司,我們不是也不應該是抓住世界的人。神賦予了我們在世界上的祭司的責任,我們有履行這一責任嗎?我們尊重全職傳道人,是完全應該的,但千萬不要因為過高地看重神對他們的呼召,而輕看或忽略了神交托給我們的使命。
或許我們會問,一般的信徒怎麼知道如何做祭司呢?我們怎麼履行這一責任呢?這個問題的回答很簡單,向神獻祭不是一件複雜的事情。聖經上說:「我們應當靠著耶穌,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,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。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;因為這樣的祭,是神所喜悅的。」(來十三:15-16)由此可見,我們對神讚美,我們所行的善事,我們的奉獻,都是向神獻的祭。其實,我們為神做的任何一件事情,都可以說是向神獻上的祭,當我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,就是在做神的祭司了。當我們有了這樣的理解以後,誰還會認為自己做不了祭司呢?
所以,神呼召每個信徒做祂的祭司,這是神給我們的最尊貴的職責,而每個信徒都是可以做祭司的。可惜的是,我們大多數人對「信徒皆祭司」的理解,只停留於我們自己可以來到神的面前,向神祈求和懺悔,無須通過其他的中介。我們沒有更多地去思考,每個祭司其實都是有責任的,如果沒有盡到這些責任,就是辜負了神的囑託。作為祭司,我們有怎樣的職責呢?
二.祭司的職責:成為亮光
許多人認為,我們成為了基督徒以後,在教會裡做些事情,就是所謂的「事奉」,就盡到了基督徒的義務了。其實這是遠遠不夠的。祭司的職責,是要我們全然地去「侍奉」祂,而這種「侍奉」,更多的是在教會之外體現出來的。
神揀選我們做祭司的目的,是要我們成為神和還沒有信祂的人之間的橋樑,我們的使命是讓這些人看到神與我們同在,通過我們去認識神,我們要在這個世界成為亮光。換句話說,因我們的見證,我們身邊的人愿意尊耶和華的名為聖,歸入祂的名下,成為祂的子民。這就是神把我們差進世界的緣故,因為那裡是我們的工場,是我們需要發光的地方。這是一個不簡單的托付。我們必須要認真對待,才能完成這一使命。
要成為神的亮光,我們就必須把榮耀神設定為我們生活的第一目標,讓神的教導深入到我們具體行動當中。在這個世界裡,人們都在關注我們的行為,我們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時候,都應當想想,我們的舉動是否可以給人以好的見證。聖經上說:「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。」(羅六:4)不要小看我們做的每一件小事,或是我們所說的每一話,因為這些都是我們為神發光的機會。本人在剛信主的時候,就被一位長輩勸誡說:「基督徒應該處處為人表率,你的目標應該是,你去了一趟公用的洗手間,別人都能看出有基督徒來過。」意思就是說,在用完洗手間以後,要隨手把裡面髒亂的東西都給收拾了,留下好的見證。如果我們每個基督徒都能在小事上忠心,處處思量如何彰顯神的榮耀,我們是可以大大改變這個世界的。
當我們把榮耀神當作生活的首要目標以後,我們就可以調配和平衡全然侍奉的各個方面的需要。我在這裡想要突出兩個主要的方面,就是家庭和事業。家庭和事業都是我們全然侍奉神的一部分,是神呼召我們去完成祭司職責的場所,我們必須認真對待。
當今的許多社會問題,都是從家庭的瓦解開始的。就連在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的家庭裡,離婚率也相當的高。許多青少年的問題,如吸毒、婚前性行為、觸犯法律等等,都是因為得不到來自家庭的正面影響和引導而導致的。相信這一定是出於魔鬼的詭計,因為牠知道:如果沒有健全的家庭,就不可能有敬虔的下一代,以後跟隨基督的人就會越來越少。我們的社會正在往撒旦所設的圈套裡越陷越深。所以,建立健全和敬虔的家庭是至關重要的。有了好的家庭,一來我們可以頂住社會的潮流,在這彎曲背謬的世代站立得穩;二來,我們的家庭還可以成為他人的亮光,以幫助別人戰勝魔鬼的計謀。我們需要有更多基督化的家庭來影響這個社會,希望我們從中看到自己的責任。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我們如果想要在教會裡作出貢獻,也必須從家庭開始,因為聖經上說:「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﹖」(提前三:5)
家庭是我們實踐信仰的第一線,但要在家裡實踐信仰卻是不容易的。我們的屬靈光景如何,家人是最清楚的。我們不論是在教會,還是在其他的公眾場合,或許都帶著不同程度的化妝、包裝、和偽裝。但在家裡我們則是無法隱藏的。如果我們在信仰上的理論不能聯繫上實際,我們是不可能在家裡做好榜樣的。有些人在教會裡溫順得像一頭羔羊,但回到家裡卻像是一頭兇猛的獅子。這不是一個神的祭司所當做的。要在家庭中承擔祭司的職責,我們就需要學習如何做家人的僕人,按照聖經中對不同家庭角色的教導,帶領我們的家庭成為他人的亮光。愿神幫助我們。
要成為神的亮光,我們還必須在職業上有敬業的態度。既然我們是神差遣到世界上的祭司,那我們在世上的工作也一定是神的呼召,也是服侍神的聖職。馬丁‧路德說:「在全能神的眼中,女佣人跪著刷地板,與神甫跪在聖壇前領彌撒一樣蒙神的喜悅。」
為甚麼我們必須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呢?首先,這也是實踐我們的信仰的重要環節,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心甘情願地付出自己的努力,不是為了去取悅人,也不是為了升遷和沽名釣譽,更不是為了賺更多的錢,而是為了榮耀神。聖經上說:「无论做什么,都要从心里做,像是给主做的,不是给人做的,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;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。」(西三:23-24)在我們的工作場所,是可以實踐這一教導最好的地方。我們的工作是為神而做的,我們可以不認真去完成嗎?這是我們每個祭司應該建立的工作態度。如果你本著這樣的心態來對待你的工作,你一定可以調整好優先次序,蒙神的祝福,既可以有好的成果,也可以不被工作所綑綁而成為工作狂。
其次,我們的工作場所,是除了家庭以外,我們所花時間最多的地方,也是我們能接觸到最多還沒有信主的人的地方。這是我們作為祭司發出亮光最好的地方。如果我們在事業上不求上進,一事無成,我們又怎樣在人面前作見證呢?如果在工作的地方,別人都因為你的工作態度不認真而看不起你,別人會怎樣評價你的信仰呢?相反,如果你的工作成績或敬業的態度得到了同事的讚揚,這就是你可以在人前把榮耀歸於神的好機會,福音也就自然而然地傳出去了。
大家可能會認為,本人在宣揚把時間和精力花在家庭和工作上,是不是教會的事工就沒有人去做了。不是這樣的,教會的事工也是非常重要的。但如果我們沒有在家庭和工作當中操練我們的信仰,我們的靈命是不會成熟的,我們在教會的侍奉也只會像是海市蜃樓一般。同時,如果我們的家庭或事業出了問題,這如同後院起火,我們是無法在教會為神成就大事的。相反,如果一個人愿意在生活的每個層面都把神放在第一位,時刻記住自己祭司的身份和職責,以信仰來主持自己的家庭和事業,他的靈命一定會成熟,也一定會在教會裡自然而然地流出蜂蜜出來,不需要被敲打,也不需要被擠壓。
當我們清楚了神賦予的職責,在生活的每個層面都把侍奉神放在第一位,我們會有怎樣的一個人生呢?
三.祭司的人生:承載祝福
當年神揀選亞伯拉罕,目的就是要通過他使萬民得福。換句話說,亞伯拉罕是神所揀選的祝福他人的管道。神現在把這一祝福管道的任務交給了基督徒。如果我們認真履行祭司職責,時常以成為他人的亮光和為神作美好的見證為念,我們的人生就一定是一個承載祝福的人生。
成為基督徒以後,有一件事情讓筆者很好地認識到了承載祝福的道理。在讀書期間,有一位美國基督徒朋友曾經給了本人極大的幫助,從學習到生活到後來找工作,他都一直象一位私人輔導一樣,幫助本人作正確的決定。如果沒有他的幫助,自己在美國頭幾年的生活一定會艱辛很多,本人對這位前輩實在是非常感激。有一次在與他談話中,本人問及該怎樣去報答他,他的回答讓本人感觸良深。他說:「你不需要想著要怎樣報答我,將來有一天你自己也有能力了,你同樣去幫助他人就好了。」這個經歷讓筆者學習到了一個很重要的原則,我們得到了福氣,就是要讓這福氣從我們流出去,我們不但要享福--享受這些福氣,
同時還要享福--分享這些福氣, 讓我們成為他人的祝福。
著名電影<<風火戰車>>裡的主人公,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,也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短跑運動員,他是英國在1924年巴黎奧運會實現「零的突破」,在一百米賽跑中奪取冠軍的大熱門。但由於一百米的比賽安排在禮拜天,而他持守一個原則,就是禮拜天應該去做禮拜敬拜神,不應該去爭名奪利,於是他拒絕參加一百米的比賽,而改練沒有人看好他的四百米。結果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,他居然一舉奪得冠軍,震驚了全世界。如果你對這位傳奇人物有更多一點的了解,就會知道他就是Eric Liddell。更奇妙的是,他還有一個中文名字,叫做李愛銳。原來他出生在中國,是宣教士的孩子,到在六歲時才回英國讀書。在拿到奧運會冠軍的時候,他剛22歲,本是運動生涯最鼎盛的時期,但他感覺到神要他去幫助中國人,於是他放棄了繼續賽跑的機會,以及一切由此可能得到的榮譽,毅然回到了戰火紛飛的中國。他在中國做老師,同時也傳福音,還與做醫生的哥哥一起,在偏僻的山村用醫術幫助那裡的人。後來他被日本人關進了集中營,他就在營裡幫助孩子們鍛鍊身體。最後他因得了腦瘤而死在中國山東的維縣。因著他,
許多人得到了祝福。他的人生是承載祝福的人生。
另外還有一部著名的電影,就是英格麗‧褒曼主演的<<六福客棧>>,這是一部根據女傳教士艾偉德的真實事跡改編的電影。艾偉德因為沒有接受過高深的教育,所以沒有被英國的宣教機構錄取差派到中國傳教。於是她就先到一家人那做佣人,在攢夠了旅費之後,只身一人經過西伯利亞,於1930年來到中國山西的陽城。她在那裡與另外一位女宣教士一起開了一間「八福客棧」,電影在這個名字上作了改動。她們用這個客棧收留過路的客人,好有機會向這些人傳講神的福音,她在當地還幫助那裡的婦女打破纏足的陋習,並收養孤兒,還幫助平息了一場當地監獄的暴動,以至於那裡的縣長都受感動而成為了基督徒。在日本人侵略中國期間,為了孩子們的安全,她孤身一人帶著一百多位孩子,翻山越嶺,避過日本人的封鎖,經過半個月的磨難,成功地把這些孩子帶到了安全的後方。後來她加入了中國籍,要回英國探親還要到英國領事館申請簽證。四九年以後,由於不能在中國大陸繼續她的工作,她就到了台灣,繼續辦孤兒院,最後在台灣過世。按照她的遺願,她被安葬的時候是頭朝著中國大陸,朝著山西的陽城。艾偉德的人生是承載祝福的人生。
另外一位人物是楊淑琴姊妹,她在二十九歲被診斷得了癌症,在之後的十一年裡面,她和家人一起向癌宣戰,雖然病症五次復發,他們也經歷了不少高峰和低谷,但他們沒有怨天尤人,相反,他們主動去關心其他得了絕症的病人,用自己的經歷去關心鼓勵他們,還邀請附近大學團契裡的學生到他們的家,分享神如何在極度困難的時候,給他們一家人加添力量。淑琴姊妹在與病魔抗爭時曾寫道:「是的,死亡是人人都要面對的事實,但如何『度過餘生』,卻是我可以選擇的。我不必為未來的景況鬱鬱寡歡,理當珍惜當今。只有今天才是我可以掌握和改變的,我願盡情地去探索生命的意義,以感性的心情來體驗每個嶄新的經歷。」最後淑琴姊妹還是去了,留下了中年喪偶的丈夫、幼年喪母的兒子、還有老年喪女的母親,照常人看來,這是非常不幸的結局。但他們一家在這當中所表現出來的那種勇氣和平靜,卻成為了許多人的祝福。當時筆者所在的團契裡,有一位非常頑固的朋友,別人向他傳福音傳了好幾年,卻怎樣也無法邁出信心的一步。但在親眼目睹了淑琴姊妹一家的經歷以後,終於向神折服,信主的那天,他在團契裡與大家分享,他淚流滿面地說:「看到這家人的作為,還有誰會不相信耶穌呢?」楊淑琴姊妹的人生雖然短暫,但這卻是一個承載了祝福的人生。
我們不一定要像上面提到的幾個人那樣,去做一些驚天動地的事情,但我們可以時常留意,如何使用我們的時間、財富、和才華,去幫助那些需要得到幫助的人。我們可以從小事上開始做起,去做一個更好的丈夫或妻子,更好的父親或母親,更好的兒子或女兒,在工作上做一個更好的雇員和同事。這些,加上我們在言語上歸榮耀於神,傳遞我們所得到的福份和福音,漸漸地我們就可以讓我們周圍的人都因我們蒙福,這是超出自我的人生,是為神所喜悅的人生,是值得慶祝的人生,是神所期望每一位祭司所擁有的人生。你願意過這樣的一個人生嗎?願神幫助我們每一個人。
所有旅氏之信仰反思及写作,已经综合归入旅居随语网页,欢迎造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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