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19, 2013

最尊貴的祝職

  過去曾經讀到一則笑話,按表現把一個公司的雇員分為三大類:第一類像岩石,要他們出點甚麼東西,需要用鐵鎚來敲,而且得到就是一些渣子和粉墨;第二類像一塊海綿,需要擠才能出水,而且越用勁擠,出的水越多;而第三類則像蜜蜂房,自然會流出甜蜜和芬芳。這雖然是個笑話,但卻不無道理。以此類推,在神的眼裡,是否也有類似的三種基督徒?在對神的追求上,我們是需要被敲打的嗎?還是需要被擠壓的?還是我們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對神的渴求?

  本文的目的在於激發大家一同來思考基督徒的身份和責任,以及我們當如何回應神的呼召,做一個符合祂心意的人。在此請大家留意一個帶示字旁的中文字,就是「祝福」的祝字。我們一般人對「祝」字的理解,都認為它是一個動詞,用在諸如「祝願」、「祝福」、還有「祝賀」等等的詞組裡。但祝字最早的用法是名詞,代表的是一種身份或職位,大家以前一定沒有聽說過本文題目中的「祝職」這個詞,因為它是筆者自己編出來的。但這個詞的編法是有根據的。最早的一部按偏旁部首排列的中文字典是《說文解字》,根據這部字典的解釋,「祝」就是「祭主贊詞」。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看到,祝代表了一類人,這些人是向神獻祭和禱告的人。在甲骨文中,祝字的寫法就是一個人跪在祭壇前面。後來因為民間宗教的盛行,也因為民間宗教中獻祭的人一般都是在廟裡的巫師或主持燒香的人,所以一般人就把「祝」這個字和這些人聯繫上了,比如說「廟祝」和「祝嘏」等等。但從聖經的角度來看,「祝」所代表的「祭主贊詞」,應該就是祭司的角色。祭司的職責就是本文所指的「祝職」。

  為甚麼討論基督徒的身份和責任要提到祭司呢?因為這是與每位基督徒切身相關的話題。首先我們來看看祭司的身份,為何這一身份與基督徒有關?

一.祭司的身份:神的呼召

  所謂祭司,就是一個中保,是人與神之間的媒介。在人面前,祭司代表神,要把神的真理和榮光反映出來,照亮人的道路。在神面前,祭司代表人,要把人帶進神的國度裡。

  講到祭司,或許我們自然就會聯想到舊約時代那些在會幕或聖殿獻祭的人,這些人都是有特殊身份的人,祭司的職份是只能由亞倫的後代才能擔當的。帶著同樣的心理,我們也很自然地認為在新約時代,祭司也是一些特殊的人,可能是牧師或傳道人,再則可能是長老或執事同工,反正就是與我自己無關的。

  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。在當今的教會,雖然在組織形式上有了很大的改進,但在許多信徒的信仰實踐上,我們仍然在無意中重複著中世紀天主教會所犯的錯誤。當時的天主教會,把信徒分成兩個階級,教皇、主教、神甫和修道士等等神職人員屬於「屬靈的階級」,而君王、貴族、工人和農民等等非神職人員則屬於「屬世的階級」。這樣的分類,導致了教會過分依賴神職人員,教會成了神職人員一手操辦的機構,一般信徒對信仰和屬靈的事情缺乏信心和責任感,導致了信仰和生活的分割。這種現象其實在今天的教會裡也相當普遍,許多人認定自己只是一個小小的平信徒,成不了甚麼大氣候,所以在信仰上的實踐上沒有起到應起的作用。這是不符合聖經教導的。

  馬丁路德提出改教的重要口號之一就是「信徒皆祭司」。他曾寫道:「基督徒都為『屬靈的階級』,在他們中間,除了職務不同以外,沒有其它的分別,如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十二章所說的,我們都是一個身體,但每一個肢體各有各的工作,服侍其它的肢體,這全是因為我們只有一個洗禮,一個福音,一個信仰,而且都是基督徒,因為只有洗禮,福音和信仰才能使我們變為『屬靈的』基督徒。」根據聖經的教導,每個信徒都是神所呼召出來的祭司,我們必須清楚自己的這一個身份。

  其實,早在舊約時代,就已經有了「信徒皆祭司」的概念。沒錯,神確實是呼召了亞倫的家族,給予了他們特殊的工作,要他們在祭壇前獻祭,以及執行一些其他特別的任務。但神所揀選的祭司,絕對不只是亞倫的家族,而是全以色列的民眾,聖經上說:「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(出十九:6) 這是對所有以色列說的。神揀選以色列人的目的,不只是為了他們的好處,而是為了讓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,讓其他人能夠看到神與他們同在,從而有機會認識神和歸向神。

  在新約時代,神更是明確地說明了每個信徒的祭司身份。聖經上說:「愛我們,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,又使我們成為國民,作祂父神的祭司。(啟一:5b-6a)我們蒙了耶穌寶血的救恩,得以成為神的兒女,我們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祂的祭司。聖經上還說: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(彼前二:9)我們是神特別揀選出來的一群人,不但是要做神的祭司,還要做有君尊的祭司,就是帶有神的榮耀和權柄的祭司。神給每個信徒的地位是尊貴的,祂給我們的使命是重要的。這是出於祂神聖的呼召,賦予了我們最尊貴的職責,我們不應該也不可以輕看神的托付。

  信徒之所以對自己的屬靈權柄和責任缺乏信心,與一般教會的風氣有關。每當我們看到有人決志要做全時間傳道人,我們都異常興奮,對這些人甚至達到了一個近乎崇拜的地步。我們常說這些人是「放下了世界」,但這是有問題的說法,因為這一說法的言下之意,就是其他的信徒還是在抓住世界,仍然在世界打滾,好像他們就理當如此似的。筆者從學校畢業的時候,曾經考慮過選擇全職侍奉,但神沒有開這個門,所以就選擇了一份支薪的工作。剛開始的時候,本人的理解是用這份工作的收入,來支持自己在教會的侍奉。但後來神讓本人知道,這樣的目標是不夠的。神把我們差遣到世界當中,是要我們在世界當中做祂的祭司,我們在工作崗位上也有神的使命。我們每個人都是神差遣到我們各自工作崗位上的祭司,我們不是也不應該是抓住世界的人。神賦予了我們在世界上的祭司的責任,我們有履行這一責任嗎?我們尊重全職傳道人,是完全應該的,但千萬不要因為過高地看重神對他們的呼召,而輕看或忽略了神交托給我們的使命。

  或許我們會問,一般的信徒怎麼知道如何做祭司呢?我們怎麼履行這一責任呢?這個問題的回答很簡單,向神獻祭不是一件複雜的事情。聖經上說:「我們應當靠著耶穌,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,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。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;因為這樣的祭,是神所喜悅的。(來十三:15-16)由此可見,我們對神讚美,我們所行的善事,我們的奉獻,都是向神獻的祭。其實,我們為神做的任何一件事情,都可以說是向神獻上的祭,當我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,就是在做神的祭司了。當我們有了這樣的理解以後,誰還會認為自己做不了祭司呢?

  所以,神呼召每個信徒做祂的祭司,這是神給我們的最尊貴的職責,而每個信徒都是可以做祭司的。可惜的是,我們大多數人對「信徒皆祭司」的理解,只停留於我們自己可以來到神的面前,向神祈求和懺悔,無須通過其他的中介。我們沒有更多地去思考,每個祭司其實都是有責任的,如果沒有盡到這些責任,就是辜負了神的囑託。作為祭司,我們有怎樣的職責呢?

二.祭司的職責:成為亮光

  許多人認為,我們成為了基督徒以後,在教會裡做些事情,就是所謂的「事奉」,就盡到了基督徒的義務了。其實這是遠遠不夠的。祭司的職責,是要我們全然地去「侍奉」祂,而這種「侍奉」,更多的是在教會之外體現出來的。

  神揀選我們做祭司的目的,是要我們成為神和還沒有信祂的人之間的橋樑,我們的使命是讓這些人看到神與我們同在,通過我們去認識神,我們要在這個世界成為亮光。換句話說,因我們的見證,我們身邊的人愿意尊耶和華的名為聖,歸入祂的名下,成為祂的子民。這就是神把我們差進世界的緣故,因為那裡是我們的工場,是我們需要發光的地方。這是一個不簡單的托付。我們必須要認真對待,才能完成這一使命。

  要成為神的亮光,我們就必須把榮耀神設定為我們生活的第一目標,讓神的教導深入到我們具體行動當中。在這個世界裡,人們都在關注我們的行為,我們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時候,都應當想想,我們的舉動是否可以給人以好的見證。聖經上說:「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。(羅六:4)不要小看我們做的每一件小事,或是我們所說的每一話,因為這些都是我們為神發光的機會。本人在剛信主的時候,就被一位長輩勸誡說:「基督徒應該處處為人表率,你的目標應該是,你去了一趟公用的洗手間,別人都能看出有基督徒來過。」意思就是說,在用完洗手間以後,要隨手把裡面髒亂的東西都給收拾了,留下好的見證。如果我們每個基督徒都能在小事上忠心,處處思量如何彰顯神的榮耀,我們是可以大大改變這個世界的。

  當我們把榮耀神當作生活的首要目標以後,我們就可以調配和平衡全然侍奉的各個方面的需要。我在這裡想要突出兩個主要的方面,就是家庭和事業。家庭和事業都是我們全然侍奉神的一部分,是神呼召我們去完成祭司職責的場所,我們必須認真對待。

  當今的許多社會問題,都是從家庭的瓦解開始的。就連在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的家庭裡,離婚率也相當的高。許多青少年的問題,如吸毒、婚前性行為、觸犯法律等等,都是因為得不到來自家庭的正面影響和引導而導致的。相信這一定是出於魔鬼的詭計,因為牠知道:如果沒有健全的家庭,就不可能有敬虔的下一代,以後跟隨基督的人就會越來越少。我們的社會正在往撒旦所設的圈套裡越陷越深。所以,建立健全和敬虔的家庭是至關重要的。有了好的家庭,一來我們可以頂住社會的潮流,在這彎曲背謬的世代站立得穩;二來,我們的家庭還可以成為他人的亮光,以幫助別人戰勝魔鬼的計謀。我們需要有更多基督化的家庭來影響這個社會,希望我們從中看到自己的責任。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我們如果想要在教會裡作出貢獻,也必須從家庭開始,因為聖經上說:「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﹖(提前三:5)

  家庭是我們實踐信仰的第一線,但要在家裡實踐信仰卻是不容易的。我們的屬靈光景如何,家人是最清楚的。我們不論是在教會,還是在其他的公眾場合,或許都帶著不同程度的化妝、包裝、和偽裝。但在家裡我們則是無法隱藏的。如果我們在信仰上的理論不能聯繫上實際,我們是不可能在家裡做好榜樣的。有些人在教會裡溫順得像一頭羔羊,但回到家裡卻像是一頭兇猛的獅子。這不是一個神的祭司所當做的。要在家庭中承擔祭司的職責,我們就需要學習如何做家人的僕人,按照聖經中對不同家庭角色的教導,帶領我們的家庭成為他人的亮光。愿神幫助我們。

  要成為神的亮光,我們還必須在職業上有敬業的態度。既然我們是神差遣到世界上的祭司,那我們在世上的工作也一定是神的呼召,也是服侍神的聖職。馬丁路德說:「在全能神的眼中,女佣人跪著刷地板,與神甫跪在聖壇前領彌撒一樣蒙神的喜悅。」

  為甚麼我們必須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呢?首先,這也是實踐我們的信仰的重要環節,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心甘情願地付出自己的努力,不是為了去取悅人,也不是為了升遷和沽名釣譽,更不是為了賺更多的錢,而是為了榮耀神。聖經上說:「无论做什么,都要从心里做,像是给主做的,不是给人做的,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;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。(西三:23-24)在我們的工作場所,是可以實踐這一教導最好的地方。我們的工作是為神而做的,我們可以不認真去完成嗎?這是我們每個祭司應該建立的工作態度。如果你本著這樣的心態來對待你的工作,你一定可以調整好優先次序,蒙神的祝福,既可以有好的成果,也可以不被工作所綑綁而成為工作狂。

  其次,我們的工作場所,是除了家庭以外,我們所花時間最多的地方,也是我們能接觸到最多還沒有信主的人的地方。這是我們作為祭司發出亮光最好的地方。如果我們在事業上不求上進,一事無成,我們又怎樣在人面前作見證呢?如果在工作的地方,別人都因為你的工作態度不認真而看不起你,別人會怎樣評價你的信仰呢?相反,如果你的工作成績或敬業的態度得到了同事的讚揚,這就是你可以在人前把榮耀歸於神的好機會,福音也就自然而然地傳出去了。

  大家可能會認為,本人在宣揚把時間和精力花在家庭和工作上,是不是教會的事工就沒有人去做了。不是這樣的,教會的事工也是非常重要的。但如果我們沒有在家庭和工作當中操練我們的信仰,我們的靈命是不會成熟的,我們在教會的侍奉也只會像是海市蜃樓一般。同時,如果我們的家庭或事業出了問題,這如同後院起火,我們是無法在教會為神成就大事的。相反,如果一個人愿意在生活的每個層面都把神放在第一位,時刻記住自己祭司的身份和職責,以信仰來主持自己的家庭和事業,他的靈命一定會成熟,也一定會在教會裡自然而然地流出蜂蜜出來,不需要被敲打,也不需要被擠壓。

  當我們清楚了神賦予的職責,在生活的每個層面都把侍奉神放在第一位,我們會有怎樣的一個人生呢?

三.祭司的人生:承載祝福

  當年神揀選亞伯拉罕,目的就是要通過他使萬民得福。換句話說,亞伯拉罕是神所揀選的祝福他人的管道。神現在把這一祝福管道的任務交給了基督徒。如果我們認真履行祭司職責,時常以成為他人的亮光和為神作美好的見證為念,我們的人生就一定是一個承載祝福的人生。

  成為基督徒以後,有一件事情讓筆者很好地認識到了承載祝福的道理。在讀書期間,有一位美國基督徒朋友曾經給了本人極大的幫助,從學習到生活到後來找工作,他都一直象一位私人輔導一樣,幫助本人作正確的決定。如果沒有他的幫助,自己在美國頭幾年的生活一定會艱辛很多,本人對這位前輩實在是非常感激。有一次在與他談話中,本人問及該怎樣去報答他,他的回答讓本人感觸良深。他說:「你不需要想著要怎樣報答我,將來有一天你自己也有能力了,你同樣去幫助他人就好了。」這個經歷讓筆者學習到了一個很重要的原則,我們得到了福氣,就是要讓這福氣從我們流出去,我們不但要享福--享受這些福氣, 同時還要享福--分享這些福氣, 讓我們成為他人的祝福。

  著名電影<<風火戰車>>裡的主人公,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,也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短跑運動員,他是英國在1924年巴黎奧運會實現「零的突破」,在一百米賽跑中奪取冠軍的大熱門。但由於一百米的比賽安排在禮拜天,而他持守一個原則,就是禮拜天應該去做禮拜敬拜神,不應該去爭名奪利,於是他拒絕參加一百米的比賽,而改練沒有人看好他的四百米。結果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,他居然一舉奪得冠軍,震驚了全世界。如果你對這位傳奇人物有更多一點的了解,就會知道他就是Eric Liddell。更奇妙的是,他還有一個中文名字,叫做李愛銳。原來他出生在中國,是宣教士的孩子,到在六歲時才回英國讀書。在拿到奧運會冠軍的時候,他剛22歲,本是運動生涯最鼎盛的時期,但他感覺到神要他去幫助中國人,於是他放棄了繼續賽跑的機會,以及一切由此可能得到的榮譽,毅然回到了戰火紛飛的中國。他在中國做老師,同時也傳福音,還與做醫生的哥哥一起,在偏僻的山村用醫術幫助那裡的人。後來他被日本人關進了集中營,他就在營裡幫助孩子們鍛鍊身體。最後他因得了腦瘤而死在中國山東的維縣。因著他, 許多人得到了祝福。他的人生是承載祝福的人生

  另外還有一部著名的電影,就是英格麗褒曼主演的<<六福客棧>>,這是一部根據女傳教士艾偉德的真實事跡改編的電影。艾偉德因為沒有接受過高深的教育,所以沒有被英國的宣教機構錄取差派到中國傳教。於是她就先到一家人那做佣人,在攢夠了旅費之後,只身一人經過西伯利亞,於1930年來到中國山西的陽城。她在那裡與另外一位女宣教士一起開了一間「八福客棧」,電影在這個名字上作了改動。她們用這個客棧收留過路的客人,好有機會向這些人傳講神的福音,她在當地還幫助那裡的婦女打破纏足的陋習,並收養孤兒,還幫助平息了一場當地監獄的暴動,以至於那裡的縣長都受感動而成為了基督徒。在日本人侵略中國期間,為了孩子們的安全,她孤身一人帶著一百多位孩子,翻山越嶺,避過日本人的封鎖,經過半個月的磨難,成功地把這些孩子帶到了安全的後方。後來她加入了中國籍,要回英國探親還要到英國領事館申請簽證。四九年以後,由於不能在中國大陸繼續她的工作,她就到了台灣,繼續辦孤兒院,最後在台灣過世。按照她的遺願,她被安葬的時候是頭朝著中國大陸,朝著山西的陽城。艾偉德的人生是承載祝福的人生。

  另外一位人物是楊淑琴姊妹,她在二十九歲被診斷得了癌症,在之後的十一年裡面,她和家人一起向癌宣戰,雖然病症五次復發,他們也經歷了不少高峰和低谷,但他們沒有怨天尤人,相反,他們主動去關心其他得了絕症的病人,用自己的經歷去關心鼓勵他們,還邀請附近大學團契裡的學生到他們的家,分享神如何在極度困難的時候,給他們一家人加添力量。淑琴姊妹在與病魔抗爭時曾寫道:「是的,死亡是人人都要面對的事實,但如何『度過餘生』,卻是我可以選擇的。我不必為未來的景況鬱鬱寡歡,理當珍惜當今。只有今天才是我可以掌握和改變的,我願盡情地去探索生命的意義,以感性的心情來體驗每個嶄新的經歷。」最後淑琴姊妹還是去了,留下了中年喪偶的丈夫、幼年喪母的兒子、還有老年喪女的母親,照常人看來,這是非常不幸的結局。但他們一家在這當中所表現出來的那種勇氣和平靜,卻成為了許多人的祝福。當時筆者所在的團契裡,有一位非常頑固的朋友,別人向他傳福音傳了好幾年,卻怎樣也無法邁出信心的一步。但在親眼目睹了淑琴姊妹一家的經歷以後,終於向神折服,信主的那天,他在團契裡與大家分享,他淚流滿面地說:「看到這家人的作為,還有誰會不相信耶穌呢?」楊淑琴姊妹的人生雖然短暫,但這卻是一個承載了祝福的人生

  我們不一定要像上面提到的幾個人那樣,去做一些驚天動地的事情,但我們可以時常留意,如何使用我們的時間、財富、和才華,去幫助那些需要得到幫助的人。我們可以從小事上開始做起,去做一個更好的丈夫或妻子,更好的父親或母親,更好的兒子或女兒,在工作上做一個更好的雇員和同事這些,加上我們在言語上歸榮耀於神,傳遞我們所得到的福份和福音,漸漸地我們就可以讓我們周圍的人都因我們蒙福,這是超出自我的人生,是為神所喜悅的人生,是值得慶祝的人生,是神所期望每一位祭司所擁有的人生你願意過這樣的一個人生嗎?願神幫助我們每一個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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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February 18, 2013

最順服的禱告

  有一對夫婦,因為外地有一家公司開出優厚的條件,希望其中的丈夫轉投這家公司。他們正在為是否要搬家而發愁。這份工作看上去非常好,但他們現在的環境也還不錯,搬到一個新的地方,會有許多的不定因素,所以他們無法作出決定。在無可奈何之下,他們想起了向神禱告。禱告後,先生說他得到了神的啟示,就是出埃及記十四章13節:「不要懼怕,只管站住」但妻子說她也得到了神的啟示,就是列王記上十九章7節:「起來吃吧!因為你當走的路甚遠

  禱告是基督徒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,但基督徒對禱告卻存在許多的誤區。有時我們是臨急抱主腳,以為一禱告神就指路,甚至也會斷章取義地把聖經的一些經文作為神對禱告的回應。在很多情況下,我們的禱告也淪為與外邦人的求神拜佛無異,使得禱告沒有在我們的靈命成長上起到應有的作用。本文的重點就是對禱告這一話題進行討論,也是就帶示字旁的中文字的系列分享中的一篇,這一篇得主題是「禱」字。

  聖經中時常提醒我們要禱告,其中一處出自猶大書。猶大書裡講到了許多「引人結黨、屬乎血氣、沒有聖靈的」的表現和結局,同時也強調了基督徒要與他們有分別,這個區別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我們親愛的弟兄啊,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,在聖靈裡禱告,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,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,直到永生。」(猶大書一:20-21)甚麼是在聖靈裡的禱告呢?聖靈裡的禱告就是一種順服神的帶領的禱告,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。所以本文要從三個方面來看順服的禱告:首先,甚麼是以自我中心的禱告?其次,甚麼是順服的禱告?最後,針對如何實踐順服的禱告,本文會給出一些具體建議。

一.         自我中心禱告

  禱告並不是基督徒的特權,在許多宗教信仰裡面,都有向神祈求禱告的做法。在《說文解字》中,「禱」字的解釋是「告事求福也」,也就是把事情告訴神,以求祝福。這應該不是只對基督徒來說的。即使是完全不相信神的人,在危難的時刻、無可奈何的時刻、或是面對一些無法解釋的情形的時候,也會在潛意識之下向上蒼發出驚嘆、哀求、或讚美。這些其實都是禱告中的一種,是人天然性的禱告。當人看到一些不可思議的現象的時候,不論是否信神的人都可能發出類似於「我的天哪!」的呼告。人與動物有所不同,受造的人雖然與神斷絕了關係,但人的靈性還是可以感悟到神的。人在關鍵時刻,往往是通過這種天然性的禱告來回應造物的主宰。天然性的禱告是所有人共通的。我們基督徒順服的禱告要遠遠超出這一層次。

  第二層次的禱告是人為性的禱告,基督徒常犯的一個錯誤,就是把自己的禱告停留在這一層次。人為性的禱告是以自我為中心,由我自己決定是否要禱告、在甚麼時候禱告、為甚麼事情禱告等等。這種禱告在其它宗教中也很普遍,我們最熟悉的可能就是燒香拜佛及叩拜祖宗求福等等行為。很多時候,基督徒認為我們所求的對象與他們的不同,這就足以區分我們的禱告和他們禱告。有一次聽一位弟兄分享說:很多人去廟裡拜拜,求升官,求發財,他們當然得不到所求的,因為他們所求的是假神!這樣的說法當然是沒有錯的,但反過來想一想,難道我們向真神求升官求發財,就一定能得到所求的嗎?基督徒順服的禱告與這些人為性的禱告,其區別不只在於禱告對象的不同。

  以自我為中心禱告,顧名思義,就是圍繞著自己轉的,我們想要禱告,就禱告,或者是實在走投無路了,才想起要禱告。當我們想不起來要禱告的時候,或是我們覺得自己還可以駕馭掌控的時候,就把禱告完全擱置一旁。這種禱告在內容上,也是圍繞自己轉的,有多少時候,我們的禱告是向神要這個要那個,求平安求祝福求健康,求自己的事,求孩子的事,求家人的事,最後還沒睡著,就為其他一些好朋友也順便求一求。大家一定可以感悟到,這是一個非常自私的禱告模式,這種禱告往往只是把神當作一個工具,試圖達成自己的願望。說得不好聽,就是人在命令神去做事。人是主,神是僕。這種禱告,表面上人雖然求告神,但神的名只不過是一個為滿足個人方便的道具,並沒有任何特殊的意義。

  耶穌講到的法利賽人的禱告,就是這樣的一個禱告,這個法利賽人去到聖殿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」(路十八:11-12)他雖然口頭上感謝神,但這只不過是套公式而已,心裡其實沒有半點的敬畏。

    可能是受到我們文化背景的影響,也因為我們自私的罪性,許多基督徒所做的禱告,常常是以自我為中心的,導致一些比較「清高」的基督徒就乾脆不禱告了,也就是不求了。他們認為,這樣的禱告與其他宗教祈求無異,既然神對我一切的需要都明白,我還禱告甚麼呢?

  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對基督徒的另外一個負面影響,就是驅使我們去妄求,在神的旨意當中,祂以祂的慈悲憐憫眷顧我們的需要,有時我們自私的禱告的請求,剛好也符合神原本對我們的供應,我們就以為神聽了我們的禱告,甚至還下結論:「我們一禱告,神就開恩,滿足了我們的需要。」好像我們不禱告,神就會塞住祂憐憫的心似的。這種心態,導致我們越發妄求,驅使我們去做苦心的禱告、冗長的禱告、甚至是忘形的哀求。我們把注意力及榮耀都歸在我們的禱告上,而不是歸榮耀於神。

  基督徒的禱告,不應該是以自我為中心,而應該是在聖靈裡及順服神的。這樣的禱告,有甚麼樣的特點呢?

  二.       順服的禱告

  第一,順服的禱告從順服神的話語開始。很多時候,我們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不去禱告。我們認為神已經知道一切,所以我們不需要禱告;我們認為自己還過得不錯或沒有甚麼特別的要求,所以沒有必要禱告;或者甘脆就是借托我們不明白為甚麼要禱告,從而故意不禱告。但聖經上說:「要常常喜樂,不住的禱告,凡事謝恩;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」(帖前五:16-18)這裡說禱告是神對我們的旨意,也是神對我們無條件的命令。既然是神的命令,我們為甚麼不順服呢?神沒有說等我們有了需要才禱告,更沒有說等我們弄明白了原理才禱告。我們的禱告應該從立定心志開始,出於對神的順服,我們作出一個決定:我們要禱告。這是順服的禱告的開始。

  第二,順服的禱告要順服聖靈的帶領。當我們立下心志,順服神的話語去禱告的時候,聖靈一定會感動我們,把需禱告的事項放在我們的心裡,我們就可以為這些事項禱告。這種禱告不總是圍繞著自己的需要而展開。聖靈有可能通過我們的需要來提醒我們:我們是渺小軟弱的,所以我們需要仰賴神的幫助和供應。所以,為自己的需要禱告是沒有錯的。但如果我們在禱告中總是想到自己的需要,那就一定有問題。聖靈的感動,往往讓我們看到的是神的偉大、自己的卑微、及他人的需要。聖靈的感動,應該更多是讓我們意識到自己靈性的不足,而不是供應上的不夠。聖靈會因我們的罪而責備我們。聖經上說:「(聖靈)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」(約十六:8)在與法利賽人一起在聖殿裡禱告的是一位稅吏,他只是「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」(路十八:13)相信這必然是被聖靈催逼的禱告,讓他看到自己是一個需要神的恩典的罪人。

  順服聖靈的帶領的另外一個特徵,就是不消滅聖靈的感動。很多時候我們會看見一些需要,要麼是有人生病了,要麼是有人遇上了困難,或者是有人需要聽到福音,這是聖靈激動了我們憐憫之心的時候。若有可能,我們不妨放下手中所做的,為這個需要禱告。免得一拖拉,就把這個需要忘得一乾二淨了。這種順服的禱告就是隨時隨地的禱告。

  第三,順服的禱告要順服神的安排。就是這種禱告是一種交託,而不是求神來成就我們自己的計劃。這就有別於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的功利性質。如果有人跟你說,「禱告很靈,所以你要多禱告」,千萬不要聽從這樣的話。我們不是因為禱告靈光而禱告,我們在禱告之後,也不要去追求這種「靈光」。我們是因順服神的話語而禱告,我們也當順服神給我們安排的結果。這不是說禱告沒有果效,恰好相反,聖經上多處告訴我們,我們的禱告是大有功效的,但我們不要強求自己的願望,而是要接受神的帶領。

  講到禱告的功效,順便可以提一下,美國最高法院於1962年把校園禱告裁定為非法,在這之後的51年時間裡,校園槍擊事件比比皆是,未婚懷孕的現象已經成了家常便飯,青少年犯罪的問題也越來越泛濫。從此就可以看到,禱告對一個國家是何等的重要。從個人層面也是一樣的。如果我們時常在禱告中歡欣地讚美神,我們就會更體會到神的偉大及自己的渺小,我們就會成為更為謙卑的人。如果我們時常在禱告中痛悔地向神懺悔我們的罪,我們就會對自己的罪更加敏感,成為更願意追求聖潔的人。如果我們時常在禱告中迫切地為弟兄姊妹向神代求,我們就一定會更加關注他人的需要,成為更有愛心的人。

  最後,順服的禱告是要順服神的旨意。在禱告當中,如果神用經文或其他方式啟示我們,教導我們當做的事,雖然有可能這事不是我們想做的,我們都當順服。筆者在剛信主的時候,神就用宣教士經濟上的需要在禱告中提醒筆者,自己在金錢奉獻上還做得不夠。那段時間在禱告的時候,經常想起一些宣教士的需要,而且約翰一書三:18的經文也時常出現在腦海裡:「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一開始自己很掙扎,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夠多了,而且自己作為學生,也沒有多少錢。但後來順服以後,才發現這是神的心意,祂要筆者學會不被金錢綑綁。而且,通過對宣教士的支持,自己也與他們所結的福音的果子有份,實在是好得無比。因著這樣的順服,自己的心意就得以更新而變化,對神的旨意就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。

  所以我們看到,順服的禱告從順服神的話語開始,也在順服神的旨意中結束。所以本文把之稱作最順服的禱告。在瞭解了這一最順服的禱告以後,在具體的生活上,我們當怎樣實踐呢?

三.       實踐順服的禱告

  從上面所講的,我想大家也可以感悟到,順服的禱告在於我們的心態,而不是形式。但有時形式可以幫助我們培養正確的心態。我下面要給大家一些建議,如何去做順服的禱告,但希望大家只用來做參考,不要把之公式來套,因為套公式的禱告往往是沒有甚麼意義的。

  這一禱告的建議包括下面幾個方面,每個方面用英文「禱告」(PRAY)一詞的第一個字母來代表。

    第一方面是讚美(Praise)和感謝。大衛在詩篇七:17中說:「我要照著耶和華的公義稱謝他,歌頌耶和華至高者的名」讚美神,就是頌揚祂的特性及作為。要讚美神,最好就是熟悉神的話語。聖經裡描述了神的特性,如聖潔、公義、慈愛、憐憫等等,聖經也記載了祂已經做過了的事,以及祂將要成就的事。對這些越了解,我們就越能體會到神的偉大,我們就可以由衷地發出感嘆。作為參考,當我們想到神以下的作為時,能不讚美嗎?

    他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,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(詩一O:4

    耶和華施行公義,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。(詩一O:6

   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,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!(詩一O:13

  我們讚美神,不是因為神喜歡聽讚美的話,而是因為神配得我們的讚美。神的偉大不會因我們多說或少說讚美的話而增加或減少。同時,如果我們時常讚美神,神對我們各樣的恩慈就顯得更加真實,祂與我們的距離就縮小了。

  與讚美並行的是感謝。要感謝神,就要留心我們周圍的事物,因為這些事物可以告訴我們神正在做的事情,這些事情可能還是與我們有切身關係的。舉個例子,我們當中有多少人會在出遠門之前禱告的?我們又有多少人是出門回到家以後禱告的?這兩種情形,哪一樣我們更應該禱告呢?感恩的禱告可以使我們與神維繫更緊密的關係,讓我們更信靠和仰賴神。

  第二方面是悔改(Repent)。聖經上說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一一:9)曾經聽有一位弟兄分享說,他每天晚上睡覺前都會象放電影一樣,把自己一天的言行在腦海裡過一遍,並向神懺悔自己說的不合適的話,及做的不合適的事。這是很好的方法。我們誠心向神認罪,就是一種謙卑痛悔的表現,是為神所悅納的。誠心認罪,是具體而不是籠統的。比如說,當聖靈提醒筆者,認識到自己對孩子的耐心不夠的時候,我就要為這件事情向神認罪,而不是泛泛地說:「我犯了罪,請原諒我」。誠心認罪,也是在行動上而非只在口頭上的。換句話說,我們要悔而改之,不要只悔而不改。上面這節經文不是讓我們不斷犯罪的通行證。掃羅曾經為追殺大衛而痛悔,但他卻沒有改,結果得到的是可悲的下場。而在人的眼中,大衛所犯的罪,要比掃羅嚴重得多,但因大衛在認罪後悔改,最終還是被神所悅納。我們時常認罪悔改,罪就不再成為我們與神之間的阻攔,我們就越能經歷到神的同在。

  第三方面是祈求(Ask)。聖經上說:「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,和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。」(腓四:6)我們有任何的需求,儘管可以向神求。筆者在《最明智的祈求》一文中曾分享過,向神祈求有三個層面,第一個層面就是求祝福,求祝福是沒有錯的,往往神在我們為各種需要祈求的時候,通過對我們禱告的回應,讓我們對祂更有信心。雅各就是因為要抓住神的祝福而與神摔跤,結果是更加認識了神。但是,我們的祈求不能總是停留在為自己求祝福。如果我們禱告一直都是為自己的需要而求,那就會淪落為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。我們的祈求也當包括他人的需要,甚至是為執政掌權的代求。祈求的另外兩個層面則是求智慧和神的國度。求智慧就是如同所羅門那樣,承認自己理性上的不足,祈求神給我們加添智慧和能夠明白的心;求神的國度就是如同大衛一樣,承認自己靈性上的不足,祈求神在他生命中掌權做王,比如說,求忍耐、求聖潔、求愛心等等,就是求神改變自己。求的明智的禱告可以幫助我們走出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型態,使我們成為他人的祝福。

    第四方面是服從(Yield)。我們禱告的結果是甚麼?聖經上說:「神所賜、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。」(腓四:7)請留意,神沒有說祂會有求必應。祂賜給我們的是平安,而且是我們意想不到的平安。這種平安是因為順服神而得到的。有時候我們會聽人說,他很有信心,神一定會應允他的禱告。我們對這一點要很小心,我們在禱告當中一定要有信心,但這不是對自己的禱告有信心,而是對神有信心。我們要相信神比我們自己還瞭解我們,因此祂給我們的安排也一定是最好的。我們有任何的憂慮,在禱告後就交託給神了,就不要再掛慮了。這是得到平安的一種情形。另一種情形是我們禱告以後心裡沒有平安,反而很掙扎,這往往是神要改變我們的時候,在這種情形之下要經歷平安,我們就必須順服神的旨意,讓神在我們身上成就祂的計劃。我們的禱告不是在乎於得到甚麼特別的好處,也不應該強求神按我們的心願而成就我們的祈求,而是在乎於瞭解並順服神的旨意和安排。對於這一點,但以理的三個朋友給了我們很好的榜樣。當他們不願拜偶像,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要把他們扔進火爐的時候,他們說:「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窰中救出來。王啊,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;即或不然,王啊,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,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。(但二:17-18)這就是對神完全的信心,相信神的安排是最好的。因著這樣的交託和順服,他們完完全全地經歷了神與他們同在。

  所以,我們看到了順服的禱告的四大方面:Praise(讚美和感謝)、 Repent(悔改)、 Ask(祈求)、及 Yield(服從)。如果你願意,你也可以採用這樣的模式來禱告。

  做為總結,本文探討了甚麼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,甚麼是順服的禱告,以及如何去實踐順服的禱告。盼望這樣的分享對大家有益處,也盼望我們都一起來順服地禱告,這就如同那「上好的福分」,是沒有人能奪去的良辰美景。願神祝福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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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February 15, 2013

兩分鐘反思:祈求與感恩

「耶穌說:『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?那九個在哪裡呢?』」(路十七:17)

  在出門旅遊之前,自己往往都會禱告,求神帶領保守旅途平安。但在安全抵返之後,卻時常把這個禱告拋諸腦後了,把一切的順利都當作是理所當然的。出門前的祈求及回家後的感恩,哪一樣更為重要呢?對於自己的靈命長進,應該是後者更為重要。

  十個長了大痲瘋的病人,因為向耶穌祈求,身體都得了醫治,但只有那一位願意回來感謝的,得到了靈魂的救贖。可見感恩的心是何等的重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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