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February 28, 2011

兩分鐘反思: 論斷人


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,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”(羅二:1)

  在教會裡侍奉, 難免會因意見不同而產生磨擦,有時甚至會擦出火花。在這種情況下, 我們很容易會對同工產生負面情緒,醞釀出諸如這人不屬靈這人沒有愛心等等的想法來。但我們可以想一想,如果我們真的屬靈, 為何沒有原諒對方的不屬靈? 如果我們真的比對方有愛心,為何沒有用愛去接納對方的沒愛心? 這是否驗證了上面的經文呢?

  不論斷人, 不是說不指出錯誤, 而是我們必須要用同樣的標準來衡量自己。同時, 在指出錯誤的時候, 要為造就對方著想, 對事不對人, 不要從人格上來批評,因為其實我們每個人的人格都是有缺陷的。當我們試圖站在神的位置上來審判的時候, 往往只會定自己的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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