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ly 6, 2011

兩分鐘反思:愛的對象與程度

『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。我是耶和華。』(利未記十九:18)
 
  『愛人如己』是基督徒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,但我們往往很少去認真思考這句話的內涵和要求

  首先,我們要去愛誰?中文翻譯的『人』當然很好,表示我們應該愛所有的人。但這可能給了我們太大的範圍,導致我們覺得無法具體實施。英文的翻譯是『鄰舍』,我覺得這個翻譯很好。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朋友,但卻不可以選擇自己的鄰舍,愛自己的鄰舍就是愛那些神安排在我們周圍的人。

  其次,如何衡量我們對人的愛?我們為他人願意犧牲多少,是衡量我們對人的愛有多少的重要標誌。在這一點上,我們常常聽到一些有趣的藉口。有人說:『愛人如己很容易,因為我並不愛自己。在《安娜.卡列尼娜》中有這麼一句話:『我可以愛那恨我的人,但卻不能愛那我恨的人。這些都是逃避責任的行為。

        在具體實踐上,我們的時間和精力確實有限,不大可能去關心所有我們知道的人。但我們可以時常觀注他人的需要,同時也可以向神祈求,讓祂把我們應當特別關心的人放在我們心裡。通過這樣的努力,相信我們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找到關心的對象。一旦清楚了需要關心的對象,我們就可以盡最大的努力去完成神的囑託。當我們常常這樣做的時候,我們一定會成為更有愛心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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